|
卧涛科技有限公司
联系人:孟章 女士 (商务) |
|
电 话:0551-65300128 |
|
手 机:15855137731 |
|
|
|
|
|
供应2020年庐江县市级示范家庭农场、农民合作社示范社申报条件时间及名额 |
庐江县市级示范家庭农场、农民合作社示范社申报工作启动,申报时间11月24日截止。庐江县市级示范家庭农场名额18个、备选2个;庐江县市级农民合作社示范社名额4个、备选1个。
庐江县市级示范家庭农场、农民合作社示范社政策咨询:158/5513/7731(微信同号),QQ:288/5166/281
一、庐江县市级示范家庭农场、农民合作社示范社申报条件
(一)市示范农场。符合《关于印发〈合肥市农民合作社示范社示范家庭农场评定及监测办法〉的通知》附件《合肥市示范家庭农场评定及监测办法》中规定的申报条件。
(二)市示范社。符合《关于印发〈合肥市农民合作社示范社示范家庭农场评定及监测办法〉的通知》,附件《合肥市农民合作社示范社评定及监测办法》中规定的申报条件。
(三)具有常年对应的农民合作社、家庭农场辅导员。
(四)符合下列内容要求的,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:
(1)带动贫困农户多、脱贫效果好的家庭农场和合作社;
(2)开展土地股份合作和“三变”改革的合作社;
(3)已列入安徽省现代青年农场主培育对象的家庭农场;
(4)农村产业带头人、新型职业农民、农业职业经理人培育对象、农民工、大中专学生、退役军人返乡创办领办的家庭农场和合作社;
(5)设立党支部的农民合作社;
(6)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中表现突出的家庭农场和合作社。
二、庐江县市级示范家庭农场、农民合作社示范社有关要求
(一)各县(市)区、开发区农业农村行政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,认真组织申报,督导申报主体如实提供有关材料,不得弄虚作假。
(二)要加强与相关部门沟通协调,认真做好申报材料真实性审查、复核等工作。本着权责相当原则,谁推荐谁负责,谁核查谁负责,认真做好申报和评定工作。
(三)严格申报、评定程序,严明工作纪律,坚持公开公平公正。 |
|
|